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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十六期杀人游戏乙组现场[好人方获胜]奖金已发放,处罚已扣分 [打印本页]

作者: 暴走浣熊    时间: 2008-3-14 18:34     标题: 第十六期杀人游戏乙组现场[好人方获胜]奖金已发放,处罚已扣分

各位杀人游戏玩家好,欢迎参加第十六期杀人游戏(乙组),本组参与游戏玩家18名,其中:

警察  4 人

杀手  4 人
平民  10 人

乙组游戏玩家名单如下:


序号ID身份第一轮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
1katahane平民 katahane 冒泡 东皇太一弃权 
2mayday82511杀手 冒泡 不要诱惑我 东皇太一G-High 被投死
3gbluma平民 冒泡 冒泡 冒泡mayday82511  
4G-High警察 冒泡 不要诱惑我 东皇太一mayday82511  
5bailuo杀手 冒泡 不要诱惑我 冒泡G-High  
6潇潇夜雨平民 ciacy 被杀 被杀 被杀 被杀
7qazqwer121警察 冒泡 冒泡 东皇太一mayday82511  被杀
8teacherggg警察 潇潇夜雨 警告:未发言 东皇太一mayday82511  
9sdaf平民 东皇太一 不要诱惑我 东皇太一G-High  
10ciacy平民 潇潇夜雨 不准发言 不准发言冒泡  
11不要诱惑我杀手 冒泡 eeVoo 被投死 被投死 被投死
12东皇太一平民 冒泡 冒泡 冒泡 被投死 被投死
13fcsm杀手 ciacy 不要诱惑我 东皇太一G-High  
14eeVoo平民 冒泡 不要诱惑我 G-HighG-High  
15牛人冠希警察 冒泡 不要诱惑我 东皇太一mayday82511  
16hzz2651平民 冒泡 警告:未发言 溺水死亡 溺水死亡 溺水死亡
17blzx平民 katahane 冒泡 冒泡mayday82511  
18im3520平民 冒泡 不要诱惑我 fcsm 被杀 被杀

第一轮:
三人票数相同,经过抽签决定:ciacy 进入小黑屋。

请警察PM我要查验的人
杀手PM我要杀死的人
玩家禁止跟贴,12小时后开始第2轮
第二轮:
平民 潇潇夜雨 被杀害,可以发表一次遗言。
游戏进入第2轮发言投票时间,截止时间:3月18日晚上23:00
杀手 不要诱惑我 被投死 没有遗言 游戏进入杀人夜
请警察PM我要查验的人
杀手PM我要杀死的人

玩家禁止跟贴,3月19日12:00(中午)自动开始下一轮。

hzz2651 teacherggg 两位玩家没有发言,警告只此一次。补偿金50,没有了。下次再不发言的,直接被判处溺水。

第三轮:
无人遇害,开始发言,截止时间3月20日20:00PM
平民东皇太一被大家怀疑致死,没有任何遗言。
hzz2651连续两轮不发言,溺水死亡,身份平民。请版主处理。
游戏进入杀人夜晚,ciacy从关禁闭的地方放了出来。成为普通状态。
请警察PM我要查验的人
杀手PM我要杀死的人
玩家禁止跟贴,3月21日9:00(上午)自动开始下一轮。


第四轮:
平民im3520遇害,请发表遗言,现在已经可以发言投票。
最终结果6:5,因为玩家katahane弃权导致mayday82511多了一票被投杀,身份杀手,没有遗言,游戏进入杀人夜。
请警察PM我要查验的人
杀手PM我要杀死的人
玩家禁止跟贴,3月22日21:00(晚上)自动开始下一轮。


第5轮:
警察qazqwer121遇害,请发表遗言,现在可以开始发言投票。
杀手bailuo被众人投死,没有遗言。游戏进入杀人夜。
请警察PM我要查验的人
杀手PM我要杀死的人
玩家禁止跟贴,3月24日9:00(上午)自动开始下一轮。



第6轮:
警察G-High被杀害,警察团队已经查验到最后一个杀手fcsm,游戏结束。

好人方最终获胜。



[ 本帖最后由 凤求凰 于 2008-3-27 12:05 编辑 ]
作者: 暴走浣熊    时间: 2008-3-14 18:34

舞文区杀人游戏规则
游戏参与职业:

法官 [公正方]:
关注整个游戏进程,负责整个游戏的协调,但是不参入游戏中。
杀手 [杀手方]:
隐蔽自己的身份,在其活动的时间内可以执行“杀人”功能,以暴力完杀所有人为标准。
警察 [好人方]:
在其活动时间可以执行“查证”功能,带领平民与杀手集团抗衡。
平民 [好人方]:
可怜的一份子,仅仅有投票的能力,不过可以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躲过杀手的狙击和鼓动同伴一起揪出杀人者,将其绳之与法。

定职制度:

法官抛骰子决定玩家的身份

胜利条件:

好人方 [警察与平民]:
警察通过“查证”功能以及各种分析带领平民将杀手全部指认出来,并通过投票杀死杀手,警察和平民则胜利,游戏结束。
杀手方:
杀手通过“杀人”功能将警察杀死或者投票投死则杀手方胜利,游戏结束。

游戏时间:

发言投票时间(24小时):
在此期间,所有玩家可以进行投票和发言,指出自己认为最可以的可能是杀手的玩家。
投票具体格式:[我选:###玩家]。只允许修改一次投票,不允许编辑自己的回复修改,要重新投票,否则视为无效票。也可以不发表投票。

投票结果规则:
如果有人得票最多,则法官判其死亡。
如果出现至少两人得票最多,则进行辩护,之后再次进行投票。
如果同人数平票连续两次,则采用抽签方式决定某个人死亡。

辩护:
法官宣布“辩护开始”,并说明ID、辩护起止时间(24小时)。
高票者在24小时内发表辩护回复,辩护机会可以放弃,辩护回复不得修改。


最终投票帖不允许修改,否则默认为弃权。出现特殊情况请第一时间pm法官。24小时后,法官随时有权宣布发言投票时间结束。

警察活动时间(12小时):
在此时间内,警察执行"查证"功能,pm结果给法官.只有所有警察查证的是同一人才有效,所以警察间商量好以后再pm法官。
杀手活动时间(12小时):
在此时间内,杀手执行"杀人"功能,pm结果给法官。同上:只有所有杀手杀的是同一人才有效,所以杀手间商量好以后再pm法官。
在这段时间内,任何玩家不得在游戏帖跟帖发表任何言论。
12小时后,法官有权随时宣布时间结束。
P/S∶杀手时间和警察时间是同时进行与结束的。

游戏具体流程:

1∶开签到贴,玩家在48小时内跟贴签到,未按时跟贴签到的玩家视为放弃游戏资格。
2∶开游戏贴,法官介绍该期游戏的情况,列出参与游戏的玩家id。pm所有玩家其在该期游戏的身份。
3∶进入第一轮发言投票时间,请所有玩家在规定时间内发言和投票,指认您所怀疑的杀手id。法官进行统计,得票最多者将被隔离两轮的发言与投票时间,警察不能查该名玩家,杀手也不能杀该名玩家,接下来每一轮的票数最高者将会被投死。
4∶警察活动时间以及杀手活动时间具体请参详游戏时间内的解释。
5∶警察活动时间以及杀手活动时间结束后,法官pm警察集团他们"查证"的id的身份,公布被害者的身份。进入第下一轮投票时间.
6:下一轮投票时间前,被害者可以发表遗言.然后进入第二轮发言投票时间,具体流程依照第一轮类推直至杀手方胜利或警察方胜利。

人数设定:

6~8人参加时1杀手1警察,9~11人参加为2杀手2警察,12~14人参加时为3杀手3警察,15~18人参加为4杀手4警察……

游戏注意事项:

1∶如果某一轮投票中某玩家未发表讨论和投票,则判定这孩子被大水溺死。被扣2威望与2贡献,下次再犯将被扣双倍,以此类推。
2∶所有玩家不允许用证据证明自己的身份。用自己的语言去参与游戏,否则默认自动出局,扣10威望,永不录用,不管理由。
3∶警察或杀手不得PM平民以取得信任,违者扣10威望,永不录用,不管理由。
4∶法官除了宣布游戏的进程,不能跟帖发表任何言论。
5∶所有被宣布死亡或隔离的玩家,除了发表一次遗言以外,禁止跟帖发表任何言论。违者扣10威望,永不录用,不管理由。
6∶游戏过程中,不允许互相攻击,游戏重在参与,和谐为主,否则双双出局,扣10威望,永不录用,不管理由。


奖励:

若好人方获胜,每位警察加480金币,每位平民加400金币。如杀手方获胜,每位杀手获得480金币。
在四期游戏(非连续)中担任杀手,且该期杀手方胜利就能获得杀手勋章。
在四期游戏(非连续)中担任警察,且该期好人方胜利就能获得警察勋章。
在八期游戏(非连续)中担任平民,且该期好人方胜利就能获得卫士勋章。

作者: 阿郎    时间: 2008-3-16 21:02

经过这么多纷纷扰扰。总算回归正轨。希望不会再出变故。
作者: 暴走浣熊    时间: 2008-3-16 21:10

为了补偿大家损失的24小时宝贵时间,每个玩家都将获得暴走浣熊提供的50金币补偿。请舞文区版主在游戏结束后给大家发钱,并从我这边扣除900金币。
仍然不明白自己最终身份的玩家,请发消息给法官:暴走浣熊 进行确认


[ 本帖最后由 暴走浣熊 于 2008-3-16 21:13 编辑 ]
作者: qazqwer121    时间: 2008-3-16 21:11

又开始了,重新冒泡.
作者: 潇潇夜雨    时间: 2008-3-16 21:12

我已经彻底乱了套
一下子收到6条消息,这个那个
作者: mayday82511    时间: 2008-3-16 21:13

原来的那个帖子不会是被删除掉了吧
作者: 潇潇夜雨    时间: 2008-3-16 21:14

引用:
原帖由 暴走浣熊 于 2008-3-16 21:10 发表
为了补偿大家损失的24小时宝贵时间,每个玩家都将获得暴走浣熊提供的50金币补偿。请舞文区版主在游戏结束后给大家发钱,并从我这边扣除900金币。
仍然不明白自己最终身份的玩家,请发消息给法官:暴走浣熊 进行确认 ...
熊哥,上次两次竞猜都是错误答案,是不是也给个补偿啊,嘎嘎
作者: 眼珠子稀碎    时间: 2008-3-16 21:15

冒冒冒,冒个大泡
作者: katahane    时间: 2008-3-16 21:22

...这么一会没上六条信息...
继续,[我选katahane玩家],理由就是歇两轮
作者: 冰雪精灵    时间: 2008-3-16 21:25

色中色人民银行
大清国国立皇家银行
行长:冰雪精灵(愿为这次以外提供1000赞助)
小熊法官PM我
作者: im3520    时间: 2008-3-16 21:30

先占个座了,重开搞的我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了,希望杀手来帮我确认一下
作者: 潇潇夜雨    时间: 2008-3-16 21:36

引用:
原帖由 冰雪精灵 于 2008-3-16 21:25 发表
色中色人民银行
大清国国立皇家银行
冰雪MM,大清国国立皇家银行 要关门了?咋的回事
作者: blzx    时间: 2008-3-16 22:23

引用:
原帖由 暴走浣熊 于 2008-3-16 21:10 发表
为了补偿大家损失的24小时宝贵时间,每个玩家都将获得暴走浣熊提供的50金币补偿。请舞文区版主在游戏结束后给大家发钱,并从我这边扣除900金币。
仍然不明白自己最终身份的玩家,请发消息给法官:暴走浣熊 进行确认 ...
怎么要重新开始,我喜欢杀手的身份呀
我究竟是什么身份现在?
我不要金币,我要支持点,可以吗?
作者: blzx    时间: 2008-3-16 22:33

[我选:katahane玩家],第一感觉
作者: blzx    时间: 2008-3-16 22:45     标题: 回复 4楼 的帖子

这 不会是预先设计好的重开吧,时间是  发表于 2008-3-14 18:34  只看该作者
作者: katahane    时间: 2008-3-16 22:54

大侠,你三连帖了,别激动,其实大家都挺郁闷....
作者: katahane    时间: 2008-3-16 22:57

14楼说露嘴了吧....我现在大概能猜出来你什么身份
作者: 眼珠子稀碎    时间: 2008-3-16 23:01

引用:
原帖由 冰雪精灵 于 2008-3-16 21:25 发表
色中色人民银行
大清国国立皇家银行
行长:冰雪精灵(愿为这次以外提供1000赞助)
小熊法官PM我
传说中的款姐
作者: blzx    时间: 2008-3-16 23:12     标题: 回复 16楼 的帖子

这次规则中没说不可以三连帖呀
请你认真看下规则
作者: gbluma    时间: 2008-3-16 23:28

-,-哦,奇怪,出啥事了?
为啥重新开始?
算了,继续冒泡。
作者: teacherggg    时间: 2008-3-17 00:44

刚开始就这么热闹,捧个场先.希望大家玩的愉快!
作者: sdaf    时间: 2008-3-17 07:59

[我选东皇太一]请相信我不是感觉是..
作者: 东皇太一    时间: 2008-3-17 08:08

郁闷了,竟然换了又12356897979
作者: ciacy    时间: 2008-3-17 08:55

哈哈,我又来了,被这么整一下是有点郁闷。
不过我还是会尽力做好自己新的身份。
作者: ciacy    时间: 2008-3-17 09:09

katahane选了katahane
blzx选了katahane
sdaf选了东皇太一
作者: 好德如好色    时间: 2008-3-17 11:29

我是杀手?

不是吧,我不像。
作者: ciacy    时间: 2008-3-17 12:06

你哪里不像杀手了,我看就像杀手。
给个不是杀手的理由先~
引用:
原帖由 hzz2651 于 2008-3-17 11:29 发表
我是杀手?

不是吧,我不像。

作者: 牛人冠希    时间: 2008-3-17 12:08

楼上的兄弟.我看你很像!呵呵!
对这个游戏还不怎么熟悉,我第一论也冒个泡吧!
作者: ciacy    时间: 2008-3-17 12:28

牛人冠希,你终于来了,我昨天还念叨到你呢,说要采访你。
你是我心中偶像级别的摄影师。
怎么样,这回拍几张杀手的图片出来看看~~
作者: 牛人冠希    时间: 2008-3-17 13:04

兄弟.我看你身材不错.那天有时间给你闪几张如何!哈哈!
作者: 潇潇夜雨    时间: 2008-3-17 13:22

引用:
原帖由 blzx 于 2008-3-16 22:23 发表
怎么要重新开始,我喜欢杀手的身份呀
阁下的身份现在值得怀疑啊,这是个很大的疏忽,当然也不排除是故意撩乱视线! 也可能是小凤PM他的身份是杀手,晕死!
引用:
原帖由 blzx 于 2008-3-16 22:23 发表
我不要金币,我要支持点,可以吗?
支持是你给人家的帖子点红心,支持别人的行为,靠你自己了的手快的,无语。。
作者: fcsm    时间: 2008-3-17 13:33

熊办事一向公正热情,有真正的人民法官风范
但这次乙组确实有点乱,但我相信一定是有原因的,
请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熊法官,如果不明白自己的身份请在PM熊咨询一下

都等这么多天了,无所谓再等一两天
只有真正投入,才能体会游戏的乐趣,希望所有玩家认真对待,为自己能赢加油!
作者: ciacy    时间: 2008-3-17 13:52

好啊,哪天爆点我图片的料给你发布去。不过现在不行,话已经说出口了,被你一闪二闪闪成杀手了不好。
同意楼上的观点,支持小熊,同是也为了自己能“淫”加油。
潇潇夜雨,可惜了你是带把的~ 我们乙组好像没女的,想淫都淫不了。
引用:
原帖由 牛人冠希 于 2008-3-17 13:04 发表
兄弟.我看你身材不错.那天有时间给你闪几张如何!哈哈!

作者: 潇潇夜雨    时间: 2008-3-17 15:22

引用:
原帖由 ciacy 于 2008-3-17 13:52 发表
潇潇夜雨,可惜了你是带把的~ 我 ...
ciacy同志啊,你的话让我 感到恶寒啊
虽然说我们都是狼,但估计你是色中极品的饿狼啊,各位兄弟要小心了
对了,特别是冰雪MM更加要注意了~
作者: teacherggg    时间: 2008-3-17 15:46

引用:
原帖由 fcsm 于 2008-3-17 13:33 发表
熊办事一向公正热情,有真正的人民法官风范
但这次乙组确实有点乱,但我相信一定是有原因的,
请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熊法官,如果不明白自己的身份请在PM熊咨询一下

都等这么多天了,无所谓再等一两天
只有真 ...
希望大伙一如既往地支持熊法官!
作者: 烟雨星痕    时间: 2008-3-17 15:48

假到真时真亦假,真到假时假做真。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
作者: eeVoo    时间: 2008-3-17 16:14

引用:
原帖由 烟雨星痕 于 2008-3-16 11:48 PM 发表
假到真时真亦假,真到假时假做真。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
说得不错,所以我应该静观其变,继续冒泡,哈哈。
作者: eeVoo    时间: 2008-3-17 16:29     标题: 回复 31楼 的帖子

原来冠希对男的也感兴趣,又有头条新闻了,呵呵
作者: ciacy    时间: 2008-3-17 17:06

哈哈,我还没跟冰雪MM打过招呼呢,听说我们这组活动有她的赞助哎,幸福~~
引用:
原帖由 潇潇夜雨 于 2008-3-17 15:22 发表


ciacy同志啊,你的话让我 感到恶寒啊
虽然说我们都是狼,但估计你是色中极品的饿狼啊,各位兄弟要小心了
对了,特别是冰雪MM更加要注意了~

作者: ciacy    时间: 2008-3-17 17:20

大家都在观望是不是啊?
为了防止溺水,我先投了,晚上有空再来看大家。
潇潇夜雨,昨天给你的优惠你还没享受到,今天继续。
警察不能查你,杀手不能杀你,金刚不坏之身啊~
我选 潇潇夜雨 玩家。
作者: sdaf    时间: 2008-3-17 17:52

吃饱喝足来看看杀手现身没.为啥没人跟我选的一样.
作者: teacherggg    时间: 2008-3-17 18:07

引用:
原帖由 ciacy 于 2008-3-17 17:20 发表
大家都在观望是不是啊?
为了防止溺水,我先投了,晚上有空再来看大家。
潇潇夜雨,昨天给你的优惠你还没享受到,今天继续。
警察不能查你,杀手不能杀你,金刚不坏之身啊~
我选 潇潇夜雨 玩家。
晚上有工程,明天上午才能上网.上次玩因为潇潇夜雨兄我临时改票,今天报复了 呵呵:

我选:潇潇夜雨
作者: 潇潇夜雨    时间: 2008-3-17 19:04

引用:
原帖由 ciacy 于 2008-3-17 17:20 发表
潇潇夜雨,昨天给你的优惠你还没享受到,今天继续。
警察不能查你,杀手不能杀你,金刚不坏之身啊~
我选 潇潇夜雨 玩家。
这个是什么什么啊,我愣是没有看懂阁下的“潇潇夜雨,昨天给你的优惠你还没享受到,今天继续。
警察不能查你,杀手不能杀你,金刚不坏之身啊~ ”言论!除了你的投票看懂了~烦请阁下的言论有点逻辑可循啊!
阁下投我的票莫非是我得罪了你?难道是我前面的提醒大家小心“色中极品饿狼”的言论让你报复与我,我胸闷啊!
还是阁下是有心怀不轨不可告人的秘密的,想要搅浑水啊,好让大家(很多兄弟都是第一次玩)跟你的风而达到顺风车的目的!
可恶可恨可气~~
作者: 潇潇夜雨    时间: 2008-3-17 19:06

引用:
原帖由 teacherggg 于 2008-3-17 18:07 发表
晚上有工程,明天上午才能上网.上次玩因为潇潇夜雨兄我临时改票,今天报复了 呵呵:
我选:潇潇夜雨
靠,这个就是你报复我的原因,那你也太没有原则性和责任心了
改票是你自己的选择,我汗啊!
看来长得帅也是遭罪的原因啊!这年头~
作者: 牛人冠希    时间: 2008-3-17 19:17

引用:
原帖由 eeVoo 于 2008-3-17 16:29 发表
原来冠希对男的也感兴趣,又有头条新闻了,呵呵
我可没兴趣.我还是觉得MM要好些!兄弟,你可别乱说呀.
作者: eeVoo    时间: 2008-3-17 19:24     标题: 回复 45楼 的帖子

不用紧张,听你说你要给ciacy兄拍厌照,所以误会了,哈哈。
作者: eeVoo    时间: 2008-3-17 19:36

引用:
原帖由 ciacy 于 2008-3-17 01:20 AM 发表
大家都在观望是不是啊?
为了防止溺水,我先投了,晚上有空再来看大家。
潇潇夜雨,昨天给你的优惠你还没享受到,今天继续。
警察不能查你,杀手不能杀你,金刚不坏之身啊~
我选 潇潇夜雨 玩家。
只要发言了就不会溺水,不一定要投票
作者: 不要诱惑我    时间: 2008-3-17 20:05

來看看我溺水呢沒 末班车。。。
作者: 阿郎    时间: 2008-3-17 20:39

我都不知道是九点之前投票还是之后投票。知道的吼下
作者: mayday82511    时间: 2008-3-17 21:00

应该是九点之前吧,兄弟
作者: fcsm    时间: 2008-3-17 21:02

"三过女厕所而不入!"
第四次就说不定了,淫人啊
就选他了

本轮我选:ciacy 玩家
作者: 潇潇夜雨    时间: 2008-3-17 21:16

我选:ciacy 玩家

因为前面他选我,我报复
我要龌龊点~
作者: im3520    时间: 2008-3-17 21:16

有些事不明白要问下法官,
本轮我选自己
作者: 暴走浣熊    时间: 2008-3-17 21:35

序号ID身份第一轮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
1katahane? katahane    
2mayday82511? 冒泡    
3gbluma? 冒泡    
4G-High? 冒泡    
5bailuo? 冒泡    
6潇潇夜雨? ciacy    
7qazqwer121? 冒泡    
8teacherggg? 潇潇夜雨    
9sdaf? 东皇太一    
10ciacy? 潇潇夜雨    
11不要诱惑我? 冒泡    
12东皇太一? 冒泡    
13fcsm? ciacy    
14eeVoo? 冒泡    
15牛人冠希? 冒泡    
16hzz2651? 冒泡    
17blzx? katahane    
18im3520? 冒泡    


三人票数相同,经过抽签决定:ciacy 进入小黑屋。

请警察PM我要查验的人
杀手PM我要杀死的人
玩家禁止跟贴,12小时后开始第2轮

作者: 暴走浣熊    时间: 2008-3-17 21:42

这该死的网速,差点耽误事情。为了节省时间,还是抽签决定吧。

下面宣布死亡PK规则,从第2轮开始如果有玩家票数相同,将追加12小时的辩论PK,参与PK玩家没有投票权,其他玩家进行投票(必投其中一个)

投票格式: 我选 XXX 玩家

如果仍然平票,那么继续辩论下去。直到出现一方票数更高为止。

辩论PK期间,PK玩家只有3次发言机会,超过3次,将被判死亡。
作者: 暴走浣熊    时间: 2008-3-17 22:09

第二轮:
平民 潇潇夜雨 被杀害,可以发表一次遗言。
游戏进入第2轮发言投票时间,截止时间:3月18日晚上23:00

[ 本帖最后由 暴走浣熊 于 2008-3-17 22:12 编辑 ]
作者: 不要诱惑我    时间: 2008-3-18 05:20

大傢早上好  呵呵  我準備去睡覺了
加班一夜 累。。。閃人

3月18淩晨5:20問候
作者: sdaf    时间: 2008-3-18 07:01

杀手的特征之一杀完人[闪]嘿嘿本轮就[我选不要诱惑我玩家].

我的判断向来没错的
作者: im3520    时间: 2008-3-18 07:49

时间总算明白了,不过不知道翻不翻牌,要是不翻牌可就有点难了
作者: qazqwer121    时间: 2008-3-18 10:27

看看死者遗言怎么说,再次冒泡.
作者: katahane    时间: 2008-3-18 12:01

同等遗言中....观望一下再说......
作者: blzx    时间: 2008-3-18 14:08

怎么还不见死留言,等待中
大家太安静了呀,
请大家踊跃发言
作者: eeVoo    时间: 2008-3-18 15:09

引用:
原帖由 sdaf 于 2008-3-17 03:01 PM 发表
杀手的特征之一杀完人[闪]嘿嘿本轮就[我选不要诱惑我玩家].

我的判断向来没错的
既然没有什么头绪,就先选最有嫌疑的
[我选不要诱惑我]
作者: 潇潇夜雨    时间: 2008-3-18 15:13

昨晚发言后就下线睡觉了,今天上来一看,哇靠,简直令人惊讶啊,我,一个共和国的良好市民居然被那些杀千刀的歹徒XO了,简直太过分了,而且这些杀手的判断能力也实在是忒差了,怎么就把平民认做警察呢,水准差差啊,所以说“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人民的力量终将战胜这帮二六蟊贼”。
遗言如下:
     作为一个平民,而且是在开始的时候就被可恶的杀手以狠毒的令人发指的手段杀害,真是可恶~
     杀手选择我下手的原因是什么呢?如果就因为我长的比较帅,ID比较拉风,头像比较PRETTY?似乎就这样的理由太勉强了,当然,这个也是铁的事实,我们不能否认杀手集团是因为强大的嫉妒心理而下的黑手!
     另外一个原因呢,难道是我的发言比较多,而且曾经分析过那个目前在小黑屋捉虫的家伙和一个漏嘴的家伙(详见33#),所以选择我下手?
     再有呢,我是第二次玩这个游戏了,联想到上次游戏,这回也有几个不算熟悉的老面孔在本轮游戏中,像『不要诱惑我』『teacherggg』『eeVoo』『fcsm』几位狼友,上轮游戏中『第一』和『第四』位的身份都是警察,那么这轮的身份可能沦为杀手了,而中间两位呢也是上次游戏中记得是被XO的,所以也有值得怀疑的可能,我发现这次游戏开始到现在『不要诱惑我』『fcsm』这两位仁兄的发言比较克制的,而杀手的爱好就是混迹人群中央,而且他们是老玩家了,所以他们是最值得怀疑的对象,建议警察们查证『不要诱惑我』!
      邪不胜正,好人将必然胜利!      
      遗言结束~

话比较多 啊,没办法啊,现在被害,只能做看客而无发表言论和投票的权利了~
重在参与,祝大家玩的开心,玩出水平,其乐融融!
作者: mayday82511    时间: 2008-3-18 16:57

终于等到死者的遗言了,看看大家的发言吧.
作者: im3520    时间: 2008-3-18 17:42

是翻牌的,太好了,民放心,只要我在赢面很大
作者: 牛人冠希    时间: 2008-3-18 17:59

楼上的兄弟说的什么意思.我怎么越看越糊涂呀.
既然大家对"不要诱惑我"玩家这么敏感,
我也选他吧.帮警察多争取一次查证的机会.
我选:不要诱惑我 玩家
作者: mayday82511    时间: 2008-3-18 18:13

引用:
原帖由 sdaf 于 2008-3-18 07:01 发表
杀手的特征之一杀完人[闪]嘿嘿本轮就[我选不要诱惑我玩家].

我的判断向来没错的
呵呵,说的有点道理啊

我选:不要诱惑我玩家
作者: 不要诱惑我    时间: 2008-3-18 18:23     标题: 回复 65楼 的帖子

呵呵   放心吧   第一輪肯定查證的是我
昨天熬了一宿沒睡覺 唉  好纍  
有點意外
我以為第一轮掛掉的會是我
作為平民妳的牺牲是很值得的
毕竟为警察档住一刀

有点奇怪的是前面几位兄弟为何那样迫不及待
连等待遗言的时间都没有么?
而且法官分配身份的时候完全按照随机的,
这个好象不止一次说过吧
虽然我为本版斑竹,
也不能就依靠这样来说明我身份特殊吧

大家都不是新手了,都应该有自己的判断

本轮我选:eeVoo玩家
作者: gbluma    时间: 2008-3-18 18:35

平民被杀,恩,从遗言上也看不啥来。
先冒泡。
作者: 阿郎    时间: 2008-3-18 19:30

时间还早,再观察观察。
作者: 阿郎    时间: 2008-3-18 19:45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我选:不要诱惑我
作者: fcsm    时间: 2008-3-18 19:48

58,59两楼看似很关心游戏的进程吗!
按道理通常有身份的人是相对更关心游戏进程的,
sdaf讲的比较符合常理:即容易让人认为他是警察,并且已经查证"诱惑"了,
相对"萧萧夜雨"说的,就不怎么容易让人信服了,
我主观认为"诱惑"是杀的可能性也是比较大的,
  可惜他自己的辩驳有失水准啊

[ 本帖最后由 fcsm 于 2008-3-18 19:54 编辑 ]
作者: fcsm    时间: 2008-3-18 19:56

本轮的意见是:
我选:不要诱惑我  玩家
作者: katahane    时间: 2008-3-18 20:07

.....这么一看票数诱惑这轮要够呛,接下来就看医生怎么做了
作者: 眼珠子稀碎    时间: 2008-3-18 20:26

不要诱惑我,你这个杀手
务须狡辩
我属于跟风的,群众选谁我选谁
我选:不要诱惑我
作者: mayday82511    时间: 2008-3-18 20:28

楼上的兄弟,我们这组是没有医生的
作者: sdaf    时间: 2008-3-18 20:32

呵呵感谢大家刚回来一看.哦的神啊高..如果错了请拿板砖拍我.
作者: sdaf    时间: 2008-3-18 20:38

[有点奇怪的是前面几位兄弟为何那样迫不及待
连等待遗言的时间都没有么?
而且法官分配身份的时候完全按照随机的,
这个好象不止一次说过吧
虽然我为本版斑竹,
也不能就依靠这样来说明我身份特殊吧

大家都不是新手了,都应该有自己的判断]解释的太苍白.认命吧怪你隐藏的不深
作者: 阿郎    时间: 2008-3-18 20:43

快九点了。
作者: im3520    时间: 2008-3-18 20:44

杀夜雨可能是杀熟,听夜雨的
本轮我选:不要诱惑我
作者: sdaf    时间: 2008-3-18 20:46

[不要诱惑我,你这个杀手
务须狡辩
我属于跟风的,群众选谁我选谁
我选:不要诱惑我]

嘿嘿.......贼喊捉贼.我说的对吗.下一轮见.
作者: 阿郎    时间: 2008-3-18 20:59

本轮是九点还是几点结束的啊
作者: 东皇太一    时间: 2008-3-18 21:05

郁闷了,不知道怎么刚才发不了言了123456
作者: eeVoo    时间: 2008-3-18 21:07     标题: 回复 84楼 的帖子

应该是九点吧,暴走浣熊应该正在点票。杀手快要出动了,抢会指着谁呢?
作者: 阿郎    时间: 2008-3-18 21:28


作者: 眼珠子稀碎    时间: 2008-3-18 21:47

引用:
原帖由 sdaf 于 2008-3-18 20:46 发表
[不要诱惑我,你这个杀手
务须狡辩
我属于跟风的,群众选谁我选谁
我选:不要诱惑我]

嘿嘿.......贼喊捉贼.我说的对吗.下一轮见.
呵呵,不知道咱俩谁贼喊捉贼
作者: blzx    时间: 2008-3-18 22:53

法官下次说明一下发言结束的时间好吗?
作者: 暴走浣熊    时间: 2008-3-18 23:05

结束发言,开始计票。
作者: 暴走浣熊    时间: 2008-3-18 23:27

序号ID身份第一轮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
1katahane? katahane 冒泡   
2mayday82511? 冒泡 不要诱惑我   
3gbluma? 冒泡 冒泡   
4G-High? 冒泡 不要诱惑我   
5bailuo? 冒泡 不要诱惑我   
6潇潇夜雨平民 ciacy 被杀 被杀 被杀 被杀
7qazqwer121? 冒泡 冒泡   
8teacherggg? 潇潇夜雨 警告:未发言   
9sdaf? 东皇太一 不要诱惑我   
10ciacy? 潇潇夜雨 不准发言 不准发言  
11不要诱惑我? 冒泡 eeVoo   
12东皇太一? 冒泡 冒泡   
13fcsm? ciacy 不要诱惑我   
14eeVoo? 冒泡 不要诱惑我   
15牛人冠希? 冒泡 不要诱惑我   
16hzz2651? 冒泡 警告:未发言   
17blzx? katahane 冒泡   
18im3520? 冒泡 不要诱惑我   


杀手 不要诱惑我 被投死 没有遗言 游戏进入杀人夜
请警察PM我要查验的人
杀手PM我要杀死的人

玩家禁止跟贴,3月19日12:00(中午)自动开始下一轮。

hzz2651 teacherggg 两位玩家没有发言,警告只此一次。补偿金50,没有了。下次再不发言的,直接被判处溺水。

[ 本帖最后由 暴走浣熊 于 2008-3-18 23:29 编辑 ]
作者: 暴走浣熊    时间: 2008-3-19 11:43

第三轮发言延期至今天下午18:00开始。
作者: sdaf    时间: 2008-3-19 12:30

下午MM有约提前发言见亮[我选G-High玩家].

理由1  贼喊捉贼

    2  杀死已知同伴隐藏自己

    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查处杀手是我的专业
作者: 暴走浣熊    时间: 2008-3-19 17:55


第三轮:
无人遇害,开始发言,截止时间3月20日20:00PM

作者: gbluma    时间: 2008-3-19 18:01

杀手都休息了么?
那啥,从最低调,低调到都忘记上线的人里边找杀手吧。
作者: eeVoo    时间: 2008-3-19 18:01

杀手什么时候变仁慈了?竟然无人遇害。杀手可以选择不下手吗?
作者: 阿郎    时间: 2008-3-19 18:06

是哦。真搞不懂了。。
作者: eeVoo    时间: 2008-3-19 18:10

法官延长了杀人夜的时间应该是没有收到杀人帮的PM,而且昨晚没有人遇害,那么昨天没有发言的两位(teacherggghzz2651)绝对有可疑。不过他们如果还不发言可能就要溺水了,身份也就自动暴光。
作者: eeVoo    时间: 2008-3-19 18:32

奇怪的是杀手现在剩下3个人,只有两个人没有发言,假设没有发言的都是杀手,那么还有一个杀手为什么不动刀呢?难道他的身份已经被发现,所以要把群众的注意力转移到没有发言的人身上把他们投死,以免全军覆没?反正那两个人很有可能会再溺水,还不如当作护身符牺牲掉算了。所以很可能杀手现在只是不下手,换取多一两个回合的时间想办法把水搞混,把身份隐藏后才下手。
作者: gbluma    时间: 2008-3-19 18:34

快溺水的两个不用管,如果不溺水到可以再去考虑。
现在先考虑其他人,恩,对还有一个杀手可能被关小黑屋了。不过杀手一方应该不至于这么霉。
反正杀手的错误就是好人的幸运。
……说了一堆废话,不过没有目标也不好乱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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