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fw002 2010-8-25 18:13
[color=Blue][size=5]特别提醒,杀人游戏的教学主题或意见主题等等都是与游戏相关的主题。[/size][/color]
ahlie1006 2010-8-25 19:36
似乎乙组进入僵局了,现在就是赌RP了。
晕2010 2010-8-25 19:57
是啊 现在看盘谁是魔鬼
有人下注么:teeth
mmjjkk 2010-8-25 20:06
回复 183楼 的帖子
我压sunmao,魔鬼玩的不够好,上轮就该跳出来给杀手提示了
晕2010 2010-8-25 20:12
回复 184楼
那不好意思了我还是觉得KCTC有一点假
不过FREE我在胖子还活着时我就绝的他是警察了
如果他是魔鬼的话那才好玩了 不过我觉的应该不是:lol:
sj19840818001 2010-8-25 21:01
[size=5]这期的7.0我一直在关注,说实话这期的7.0是注定的也是人为的。
混乱,无序,各种大神。
该跳的不跳,不该跳的乱跳,该挣扎不挣扎,不该挣扎的乱挣扎。
出现这样的局面真的是很不正常。
真的很无语!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如此的结果?[/size]
[size=5]先从7.0的开始说起吧。
原来是没有7.0的,最开始的是2.0。但是2.0的好人胜率太高,据说
好人方连胜了将近20期。所以开始提议更改2.0。
[/size][size=5][color=red]首先是把4杀4警改为了4杀3警。
[/color]第一期我就是法官。
香香主刀,杀手运气太好了。随便一刀就杀了警察,没有任何的理由。
说实话那期警察输,输在了3个人根本没有同时在线的时候。最多就是
俩人在线。第二夜警察又死,而且不商量遗言,第三警直接暴露。
输就是理所应当的事了。
最后我得知。警方有人私下讨论过游戏进程,讨论的对象:
很讽刺是杀手。[/size]
[size=5]这期结束之后有人就提议这么改倾斜度太大。好人方胜率太低。
当然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本来就是这样。但并不至于全盘否定。
因为这期输,警察基本负全部责任。
我坚持在来一期。试试看这么改究竟行不行。
zhouMM的法官。我是警察。qiongdu 1006是我队友。
qiongdu经验不足,上来就暴露了自己。不过杀手运气也不错直接杀了警察。
这种情况,我藏字留言。然后剑走偏锋,结果没成功。
虽然排水都对,但是时间不够。
第三晚杀手刀了最后一警。
这俩期我都是当事人,而且担当了主要角色。
杀手的运气好不可否认,不然不可能第一晚就杀到了警察。
当然我玩的确实不够到位。
在我看来这俩期的实验虽然好人方都输了,而且不可否认的是好人确实不好赢了。
[color=red]之后引入了天使魔鬼版。[/color]
很幸运,我参加了第一期。而且是杀手。四海 无处 是我队友。
第一晚和第二晚都杀了警。
歪了俩刀之后就输了。
我那期状态不好,很对不起队友的。
其实在这个版本中,对魔鬼的要求是非常高的。
这个角色可以定胜负的。[/size]
[size=5][color=red]上一期的剧场版7.0。限制了遗言次数[/color]。
遗言=警察数+1。
这个规则的改动,很明显。让游戏更加公平。限制好人方。
最后发展到什么情况呢?
杀人夜:就活着5个人,1个杀手1个警察3个民。
这是多么有利的情况?这个基本不用我阐述了。
但是杀手歪刀了。而且第二天还没有第一个跳警。
在那么有优势的情况下,非常窝囊的被警察排杀。
最后还抱怨规则,说规则对杀手不利。
原话如下:
“其实我觉得这个游戏应该改一下的,伪君子在杀手没有死光之前,
就算被警察指认了,也应该算做是平民的,而不是暴露身份,要不的话,
要伪君子干什么用呢?其实就是多一个杀手而已嘛,那这样多了一个天使,对杀手的限制实在是太大了。
所以我对伪君子早早地离开了游戏表示非常的不理解”
这个人是谁呢?是[color=red]wangming11[/color]。[/size]
[size=5]很好我们的版主们立刻听从了他的建议,又一次改规则。
查到魔鬼和天使一律显示平民。[/size]
[size=5]这期的7.0非常的搞笑,第一轮天使被排。真是一个溅血堂的记录。
估计都可以上溅血堂的“名人榜”了。
我一看天使的名字,很巧合,又是[color=red]wangming11[/color]。
之后晚上我联系了7.0的法官zhouMM。询问了一些情况。
竟然得知wangming11在被票死之后,反问法官为什么没有遗言?
真是搞不懂对规则这么不熟悉的人,为什么版主会听从他的建议?[/size]
[size=5]其实改遗言次数已经就是限制好人方了,
还[color=red]改查到魔鬼是平民[/color]。
说白了吧,就是让杀手赢。(魔鬼几乎无敌的存在,简直就是bug)
真不知道版主们想什么呢。
上一期我已经在总部说过了,游戏不能改的这么快。
刚把遗言次数改了,就立刻接着改。
做什么都得[color=red]循序渐进[/color]。[/size]
[size=5]从2.0到现在的7.0用了5期的时间究竟改了多少东西呢?
[/size][size=5][color=red]一:版本改了一次。
二:取消强制投票。
三:2.0的4杀4警改为4杀3警
四:遗言次数该为警察数+1
五:魔鬼天使查到从原来的未知,到现在的平民。[/color][/size]
[size=5]可以体谅版主想为大家提供一个更合理,更有趣的版本。
但是能不能慢慢来?[/size]
[size=5]不能有人一说,就立刻改规则。生怕好人方不输。
上期我的帖子里说的很隐晦了。
溅血堂要发展,就得不断让新手成长。提高新手的兴趣。
比如新手刚刚了解了一些规则,莫名其妙的输了,起码兴趣就少了一半。
最主要的是,当他再参加的时候,规则又改了。这让一个新手怎么来适应?
假如说wangming11一个人不懂规则也就算了。
hctc到最后投sumao9,明显不知道查魔鬼显示民。
[/size][size=5][color=red]相信不明白规则的人还很多,不止他们俩个。
[/color][/size][size=5][color=red]而且在游戏的首页并没有写明规则。让这些新手怎么来了解规则?
版本在发展,规则也在改。但是好多规则都不写明,玩过的人当然知道了。
那对没过的人是不是很不公平呢?[/color][/size]
[size=5]原来为什么2.0可以让好人方连续获胜那么多期?
慢慢的培养一些新手对游戏的兴趣。等他成长之后,对3.0或是4.0就会
期待了。毕竟2.0版本低,难度不是很大。
人往高处走,谁不想去玩版本高的游戏。
现在这个版本是绝对的不公平。
而且在玩2.0的时候,大家没有什么障碍。
规则很简单,对于新手来玩的话,很容易适应。
现在的7.0规则很多了。而且对天使和魔鬼的水平要求有点高。
但是不可否认7.0更有意思,也更好玩。
换版本是势在必行,[color=red]但是前提是先制定好规则。而且要在首页写明[/color]。[/size]
[size=5]现在必须作出改变,首先就是要把规则写明,是什么就什么。必须按照规则来。
并且放在游戏首页。让所有参加游戏的人,都有遵循的规则。[/size]
[size=5][color=red]反正我现在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 取消查到魔鬼和天使显示平民,还是改为未知身份。
第二 遗言次数=好人方的身份数(警察数+天使)。平安夜除外。这个规则沿用下去。
第三 在规则里写清楚,进入黑房子的人会获得什么的效果。
第四 改4.0蝴蝶版的狙击手的说明。(这个我早和色鬼说过,可惜一点都不理会)
第五 如果要更改规则,先提前一期放出投票贴,大家讨论后。再决定是否实施。
第六 每期参加低版本的人员,输的一方可以获得一些的参与奖金。
第七 在规则写明被票杀的玩家,无论什么身份没有遗言,并且不能使用任何技能。
第八 恢复强制投票。可以投废票。(这个对哪方都是有利的)
第九 溺水俩次就算死亡。[/color][/size]
[size=5][color=red]第十 除了现场不允许私下在任何地方讨论游戏进程,尤其是说自己的身份。[/color][/size]
[size=5][color=#ff0000][/color][/size]
[size=5]这些规则大家可以来讨论看看,还有补充的话,可以提出。
然后[color=black]版主开个投票贴来,把大家的建议统计出来[/color]。[/size][size=5]
让大家选出合适的规则来在下一期的游戏中进行试验。[/size]
[size=5]希望版主别再给我20金币,然后又不了了之了。[/size]
[size=5][/size]
[size=5][/size]
[size=5][/size]
上色九天 2010-8-25 21:49
每次参加就是冒泡混金币的玩家,也要剔除
毕竟好人方赢的概率大
yutianri12345 2010-8-25 21:58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freepassinger 2010-8-25 22:51
非常支持sj19840818001!
从本期的情况看,验魔显示为杀,后果是警察几乎不敢相信任何一个结果了,最后一轮1警对1魔时,魔鬼手里掌握的信息远多于警,因为魔知道哪个是真的民。魔鬼先跳警察一筹莫展、魔鬼不跳警察也只能赌运气。
另外恢复强制投票、可以投废票,也很必要。试想,每个人都来冒泡,不投票不承担责任,怎么会有助于新人的成长呢,从实践看就是冒泡混金币的越来越多,甚至很多人泡的忘了冒,直接溺水,也跟规则有关,建议修改。
四更 2010-8-25 22:56
7.0不管了
说说三国
还有哪国没PM啊
哥快困死了
求求各位大哥行行好
早点PM吧
zfw002 2010-8-25 23:01
[quote]原帖由 [i]sj19840818001[/i] 于 2010-8-25 21:01 发表 [url=http://64.120.179.165/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8950229&ptid=3275614][img]http://64.120.179.165/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这期的7.0我一直在关注,说实话这期的7.0是注定的也是人为的。
混乱,无序,各种大神。
该跳的不跳,不该跳的乱跳,该挣扎不挣扎,不该挣扎的乱挣扎。
出现这样的局面真的是很不正常。
真的很无语!
究竟是什么 ... [/quote]
7.0不像其他几个版本,是经过长时间的检验的版本,其前身并不适合版杀,要改成版杀游戏规则的改动不可避免。
改查到魔鬼是平民也是wangming11提出后,经过版主们讨论之后结合网杀的情况更改的,并不是一定要杀手赢,只是想找游戏的平衡点,确定最终版本而已,经过这五期的7.0游戏,最终版本已经差不多可以定下来了,最后一点疑问将会以投票的形式解决。
狙击手的说明已更改。
强制投票经过几期的实验效果不好,所以才被取消掉。
第十条参照血堂须知,在总部讨论游戏实质进程也将会警告及处罚。
freepassinger 2010-8-25 23:22
如果规则一定要有查到魔鬼是平民,那么相应的可以考虑设置一个对警队的保护规则:
警察可以查自己,显示为平民。这样魔鬼就不能完全相信结果了,双方公平!
admin86 2010-8-26 00:41
我庆幸free没有坚持警察的观点,最后上票ksmk,如果警察赢了,恐怕7.0的规则还要偏向杀手。
另外,杀手玩的是过程,我愿意把把做杀手,即便是2.0的规则。
admin86 2010-8-26 00:49
另外,强烈要求恢复强制投票,如果总部鼓励冒泡者,那么最终这个游戏就变成每周分 1次金笔的猜大小而已。
强制投票对双方都是一样的,不存在那方得利的讲法
皎洁的月亮 2010-8-26 01:37
呵呵,很久没关注总部.
貌似大伙有意向恢复强制投票呢.:teeth
哥是觉得以前的那个举动挺有开创意义的,
也花了不少心血定制规则,
就是不知道为啥会给废除了.:teeth
sj19840818001 2010-8-26 10:21
[size=5]新手来参加游戏,有得先看报名帖,但是报名帖里给的俩个连接是什么呢?
一个是奖励处罚帖,一个是杀人游戏的历史。
现在我们就玩三个版本。3.0和4.0对新手是不开放的。
说实话我第一次报名的时候,就被那个历史给吓住了。
那个历史说明,简直太可怕了。又长又臭。
[color=red]其实应该把那个历史换成7.0的游戏规则不就行了。[/color][/size]
[size=5][color=red]奖励处罚帖保留。
[/color]反正新手来了都是玩7.0的。[/size]
[size=5]我解释一下所提出的那几条建议:
[/size][size=5][color=red]第八:恢复强制投票。可以投废票
这个的目的就是让新手积极地参与游戏[/color]。
如果他不了解进程,怎么投票?
要防止新手就光冒泡,就得从规则上来限制他。[/size]
[size=5]大家都知道,要做到每天冒泡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尤其对于一个新手。所以必须从物质上奖励。
就有了:
[color=red]第六 每期参加低版本的人员,输的一方可以获得一些的参与奖金。[/color][/size]
[size=5][color=red]这几期的规则变的太快,而且规则都是版主说了算。
但是游戏是大家的。我们反而没有话语权了。[/color]所以:[/size]
[size=5][color=red]第五 如果要更改规则,先提前一期放出投票贴,大家讨论后。再决定是否实施。[/color][/size]
[size=5][color=red]限制版主的权利[/color]。[/size]
[size=5]至于其他的建议都是关于游戏的。
要把最基本的规则都写进去。包括投票格式,单独一行。
这些我们玩过的人知道,但是没玩过的新手就不一定知道了。[/size]
ahlie1006 2010-8-26 11:09
关于三国称臣的问题,
我记得以前玩的时候,规则是 如果A称臣B,同时B也称臣A,则A,B称臣均无效。
当时我们就是用称臣来防另一国称臣的,
这期又说 A , B 称臣均成功,想问一下,到底怎么算?
版主确定一下。这样以后就按确定的规则玩。
yutianri12345 2010-8-27 13:52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zfw002 2010-8-27 18:36
[color=Blue][size=5]65期甲组征求法官一名,zhouchen_1982和干点正事除外[/size][/color]
東風 2010-8-27 18:43
关于三国互相称臣的解释:
1、A对B称臣成功效果是,B当夜对A的攻击和第二天白天对A投票无效,
注意仅仅是攻击和投票,不牵涉到称臣。
所以A对B称臣不能使B对A称臣无效,于是互相称臣成功,则均有效。
2、称臣不等同于破解,A破解B,则B所有技能均无效,包括破解在内。
所以A和B互相破解,A和B当夜使用的技能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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